通知公告: 洛阳西城医院招聘公告 医院简介 洛阳西城医院(原洛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拥有深厚的红色文化传承,历经60余载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急救、预防、医养康复、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等多位一体的较大规模二级综合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30亩,业务用房面积15000平方米,开放床位306张,职工320多人。医院设有20多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及12个职能科室。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透析中心、儿科、椎间盘突出微创治疗专科是我院特色科室,心脑血管内科是洛阳市重点专科,呼吸内科是洛阳市重点培育专科。 洛阳西城医院秉承 “做大做强,立业立人”院训精神,聚焦医疗业务发展,根据医疗业务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如下岗位专技人员: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一)学科带头人   科室 人数 急诊科 1 妇产科 1 (二)实用型人才 序号 科室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1 内科门诊 医师 2 2 内科 医师 3 3 康复科 康复医师 1 4 康复科 针灸推拿医师 1 5 中西医结合 医师 1 6 外科 医师 1 7 麻醉科 医师 1 8 超声科 医师 1 9 放射科 医师 1 10 内镜中心 医师 1 11 皮肤科 医师 1 12 耳鼻喉 医师 1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各类人员招聘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学历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3.具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业务技能,有科室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实用型人才 1.学历专业: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职称要求:临床医师序列人员,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2020年以后毕业者,需同时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简历投递至洛阳西城医院(原洛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或将个人简历、资格证、规培证等电子版或扫描件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lyxcyyrsk@126.com邮箱。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冉老师  18037627080  64209502(办) 曹老师  13783153366  64208405(办)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武汉南路8号洛阳西城医院                                              2025年11月29日

学术交流

洛阳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5869 发布时间:2017-08-01 15:38:21
 

洛阳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办〔201619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厅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1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补充保险)工作,明确职能流程,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筹资机制

(一)筹资标准。我市2017年度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暂定为人均60

(二)资金来源。大病补充保险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比例承担,不增加困难群众个人额外负担

()统筹层次和范围。大病补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建立省级统筹资金专户,全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赔付比例,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保障内容

(一)保障对象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困境儿童。

()保障范围。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致。困难群众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 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30005000元(含)报销30%5000-10000元(含)报销40%1000015000(含) 50%1500050000元(含)报销80%50000元以上报销90%

   (四)封顶线

    大病补充保险不设封顶线。

   (五)保险期限

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险年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一致,自每年的11日起至1231日止。2017年度我市大病补充保险自201711日起执行。

三、补偿办法

困难群众在我省、市即时结算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住院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的,出院时在医院补助窗口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同步即时结算,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四、补助流程

实行即时结算,困难群众本人(或委托人)除按照基本医疗补偿资料提供外,大病补充保险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居民补偿。

(通讯员:李亚斐)